为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潍坊综合保税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3名:区属国有企业副职2名、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专业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作为拟录用人选。
九、公示和录用
根据面谈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纳入潍坊综合保税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执行相应人事、薪酬制度。
十、其他事宜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fftz.weifang.gov.cn)“最新公告”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89073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除外)
附件: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