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包括:
A:海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
B:各类高技能人才包括
1、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二)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7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0.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2.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通过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A岗位年度内实行常年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评议、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为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B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7月31日
网络报名联系邮箱:whyzzrsc@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主校区教学办公楼613房间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前请先提前电话联系)。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潍坊护理职业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各阶段学习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查询备案表、本人身份证、符合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个人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海外留学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条件要求中的其他条件和可以证明本人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及技术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8.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报名的,可先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纸质材料考试前提交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考试前携带个人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A岗位考试采取专家评议,评议以面谈交流和审查成果材料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束后根据评议结果确定进入拟聘用岗位的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B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加综合考核,面试主要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陈述及实际操作等方式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综合考核采取查阅个人报名材料、审查研究成果、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科研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与能力。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A岗位专家评议结束后,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B岗位面试和综合考核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需加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