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潍坊市潍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03名,其中事业编教师83名(含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13名),聘任制英语教师12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士及以上学位,户籍不限。
(四)应聘人员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前取得。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潍坊市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潍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事业编、聘任制教师岗位采用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分批录取的形式进行。
(一)报名
1.实行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查看登陆网上报名窗口(http://rsj.weifang.gov.cn/rsks/wsb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1:00
潍城区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子栏目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9年6月27日9:00—6月30日16:00前登录网站(“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和《2019年潍坊市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内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潍城区教体局政工科(宝通街与潍蒋路路口南600米路西潍州麓台学校院内c座3011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学科)。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学科)。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学科)。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学科)。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潍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区事业单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3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专业测试和教育理论测试。其中,专业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满分50分;教育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50分。上述两科测试成绩之和计为笔试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定于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确定。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为潍城区公办幼儿园现行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岗位(学科)的潍城区现行教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要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定于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考务费70元。
(四) 考察体检和录用
1.确定入围人员
事业编教师与聘任制教师分批次确定入围人员。
(1)事业编教师入围人员确定:按照事业编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事业编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聘任制教师入围人员确定:事业编教师录用完毕,按照聘任制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聘任制教师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放弃考察、体检、选岗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
入围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考察
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4.选岗
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首先组织事业编教师选岗,放弃事业编选岗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聘任制教师岗位选岗。事业编选岗结束后,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再组织聘任制教师选岗。
5.公示及录用
拟录用人员通过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xxgk.weicheng.gov.cn/qrsj/)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事业编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正式录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根据《关于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潍城编办字〔2018〕27号)等文件规定,此次招聘涉及幼儿教师岗位均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
2.聘任制教师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潍城区中小学校任教,聘任制教师聘期五年(其中试用期为半年),聘期结束后,考核优秀的,可优先办理续聘手续。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聘任制教师聘期内可以参加我区在编教师招聘考试。
聘任制教师同在编教师一样参与学校考核、奖惩、培训,工资按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四、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成立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潍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潍城区委组织部、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潍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xxgk.weicheng.gov.cn/qrsj/)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6-8188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原标题:2019年潍坊市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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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潍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文章来源:http://rsj.weifang.gov.cn/rsks/sydwzp/201906/t20190606_5374267.html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惠民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现已毕业)的惠民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惠民县接收安置条件,以惠民县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也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5.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6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其教师资格证应于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19年6月13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控制总量管理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9:00-6月15日16:00
初审时间:2019年6月13日11:00-6月16日12: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13日11:00-6月16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惠民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一致。 (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就允许报名)。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可视为同一专业。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6月16日17:00前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6月27日9:00—6月30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惠民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019年6月16日17: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人事科(地址:惠民县城鼓楼街3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减免手续时,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岗位减少的计划依次增加到同层次中报名人数和招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学段学科(如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时,则核减的岗位增加到相应学段学科的非定向招聘岗位中)。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主要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均为所报学科高中阶段现行教材内容。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6月27日9:00—6月30日9:30。
笔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9:00—11:00。
笔试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教师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除出具《惠民县2019年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报考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并在背面清楚注明姓名、所报学段、学科)两张外,还应提供材料如下: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6月13日之前取得)、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已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或派遣就业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具人签字。);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但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机关出示的合格证明,并承诺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提交户口薄。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需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应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上证明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1.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的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按试讲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2.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岗位(不含a010、a011、a012、a020、a030、a031、a032、a033、a034、a035岗位)的面试包括现场回答问题和试讲两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回答问题占2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试讲占80分(试讲前备课时间为20分钟),时间共计10分钟。
3.试讲用教材:高中岗位使用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初中、小学岗位均使用初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4. 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的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另行公告。
七、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以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考察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九、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同一岗位按照程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具体时间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县(市、省)域间调动手续。
十、其他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5351474 535164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监督电话:0543-5321482 8197098
原标题: 2019年惠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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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5日
来源:http://www.huimin.gov.cn/xinwen/html/?3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