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转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发[2020]1号)等文件规定和省、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4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5名,公立医院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1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四)非应届毕业生需在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五)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
(七)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考生须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023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查询时间:
报名网址:2023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wfzhuchengws/index.html)(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具体办法: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网上报名系统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以便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标准收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院内办公楼3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相应比例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3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需在
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时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缴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