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乐平市乡镇专职消防队执勤力量不足和森林消防队伍人员不足问题,不断推动消防和森林消防工作社会化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5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计8名(限男性),其中:众埠镇2名,涌山镇2名,镇桥镇2人,名口镇2人;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员5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政府专职消防员不限户籍;专业森林消防员要求乐平户籍和退役士兵。
2、对具有机械维修技术专长和a2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及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班长和消防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对象报名时只能选报政府专职消防员或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其中一个岗位,不能两个岗位全部报名。(其中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要注明:众埠镇、涌山镇、镇桥镇、洺口镇)。
(二)招聘条件
1、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无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身体外观正常,符合岗位要求身体条件;
2、双眼裸视视力为4.6以上;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爱岗敬业,热爱消防和森林消防工作,遵守应急救援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地点
专职消防员在报考录取地上班,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在乐平市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市区)上班。
五、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
2、报名地点:乐平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股(乐平市洪浩路(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旁边))
3、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等有关证件(以上均含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经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乐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同一个岗位原则上不低于2:1,特殊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要求或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六、考试方法
体能测试
七、考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体能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长跑(根据有关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执行)。其中:立定跳远20分,引体向上20分,10米×4往返跑30分,1000米长跑30分,总分合计100分,测试成绩按比例进行换算,低于60分者不予招录,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考试成绩在乐平市政府网站和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栏公布。
八、考试时间及地点
1、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上午7:30开始。
2、体能测试地点:见准考证(如因天气等其它原因无法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1日-12日到乐平市应急管理局1楼火灾防治股领取。
4、未能到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视同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政审对象。体检、政审参照部队现役士兵标准执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报考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十、聘用待遇和管理
1、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消防救援大队和市应急管理局办理签订合同手续。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合同期限为3年,因考生本人原因或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合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内的各项管理按照《景德镇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2、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签订劳动合同后,统一发放服装,并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
4、各乡镇和市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按标准提供食宿。
十一、纪律与监督
乐平市消防救援大队和乐平市应急管理局与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98-6836138
乐平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13879822789
乐平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13677988861
乐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