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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昌邑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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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昌邑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2月17日以前取得。

岗位其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需在2025年2月17日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阶段提供,未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九)昌邑生源或是在昌邑服务的我省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昌邑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5年9月)且完成协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

(十)从昌邑市入伍或符合昌邑市接收安置条件(以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相关材料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2.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定向招聘政策。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十一)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年龄、学历条件按以下标准执行:

1.昌邑市连续任职满5年、表现优秀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2月以后出生);

3.学历为高中、中专以上(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相关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2月。

(十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及控制总量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5年高校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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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昌邑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与2025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使用同一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2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 2月22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 2月23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3月18日9:00—3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面试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 ,下同)予以公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确定。应聘人员须参加全部两科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8:30—12:00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五)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详见《昌邑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需缴纳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六)面试

昌邑市文化馆群众文化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七)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

吉林公务员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此次招聘,成立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邑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通知均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自行负责。

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1558。(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昌邑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昌邑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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